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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北界镇人民政府信宜市北界镇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2 16:07:35  点击量:881   信源:原创

各(潜在)供应商:

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信宜市北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信宜市北界镇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编号:YH190143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北界镇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2、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贰拾肆万元整(¥3,240,000.00)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请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4. 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被拒绝。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2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信宜市新尚路51号房产管理局三楼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信宜市新尚路51号房产管理局三楼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成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电话:0668-8811566

电话:0668-8518210

传真:0668-8811566

传真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51号房产管理局三楼

联系地址:信宜市北界镇

邮编:525300

邮编:

十五、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mmyuheng.cn/        (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

Http://maoming.gdgpo.gov.cn      (广东省茂名市政府采购网)

 

        

                  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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