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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丁堡镇第二批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2 16:06:10  点击量:9177   信源:原创

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受信宜市丁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丁堡镇第二批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YH2101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丁堡镇第二批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一期)

三、 项目类型:工程类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最高预算价(元)

信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丁堡镇第二批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一期)

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柒仟陆佰肆拾柒元整(2,817,647.00)

备注:

1. 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信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5. 投标人必须按照清单报价方式且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96%(下浮率>4%)进行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竞价,须按招标控制价公布的数据进行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 年或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 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4)提供2021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2021 年以来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为复印件,需备原件

核查:

1、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审查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四、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6月03日起至2021年06月0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02: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新尚路51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09:30

六、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新尚路51号三楼

七、 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06 月15日09:30

八、 开标评标地点:信宜市新尚路51号三楼

九、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 年06月01日至2021 年06月03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十、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668-8811566

 

电话:0668-8368422

传真:0668-8811566

 

传真:/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51号三楼

 

联系地址: /

邮编:525300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成小姐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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