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信宜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环保宣传袋(政策法规宣传袋)项目,属于分散自主采购,参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方式执行。
(二)项目编号:YH180011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44000.00元
二、 项目内容及需求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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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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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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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只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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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宣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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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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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克无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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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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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定总价不定总量(即预算金额÷投标报价单价=数量)。
2、所有宣传袋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印刷政策法规宣传所需的内容和标识。内容、字体、颜色、规格待定。
三、 商务条款
(一)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或个体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交货。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天内支付50%预付款,收货并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剩下余款。
(四)报价要求:1、报价方自行到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索取样板袋,根据样板袋的材质、规格、做工分析后进行报价。 2、服务供应商报价最高不得超出项目预算价,取得成交的报价应包括:成本费、利润、税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成交价以外的其它费用。
(五)验收约定:交货后,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进行验收。
四、 项目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根据询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询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二)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和样板质量、规格、内容相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
(三)供应商须在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联系方式表、报价表(均加盖公章)等,装订成册一式4份,并派出代表参与询价活动,现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封面上写明报价人名称(单位名称),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本次项目询价公告时间为7个日历日,即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报价时间(提交报价文件)为2018年10月23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信宜市新尚路51号三楼评标室。
(五)定标原则:现场宣布各供应商的价格,报价供应商不限定家数,按照满足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小组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2)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小组随机抽签确定。
(六)采购小组的组成:由自主组成不少于5人单数。
(七)中标单位负责向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八)报价文件格式下载 /upload/news/file/20181016/20181016090150_63583.doc
茂名誉恒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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